為了貫徹《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》,城建集團在土地儲備時,對于可能存在文物遺存的土地進行了考古勘測。結合《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》,對地下文物埋藏區(qū)以外占地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前款規(guī)定的程序申請考古調(diào)查、勘探。
12月21日,城建集團前期部積極與常州考古所對接關于2019年上市地塊考古工作,一起對荷園周邊地塊、鄒傅路西側地塊、金獅C地塊、城建學校及周邊地塊、青龍2-1#地塊進行了現(xiàn)場踏勘,并初步確認地塊內(nèi)需重點勘測地方,排出各地塊勘測周期,為明年地塊上市提前做出準備。